每日读经: 创世记22-24
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、亚伯拉罕、亚伯拉罕、他说、我在这里。天使说、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、一点不可害他.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、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、就是你独生的儿子、留下不给我。亚伯拉罕举目观看、不料、有一只公羊、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、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、献为燔祭、代替他的儿子。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、(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) 直到今日人还说、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。 (创世记22:11-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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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日學 | 哥林多前书 | 5. 婚姻的问题 (7:1-40) 林前7:1-40 | N07005S | N07005 |
哥林多前书
5. 婚姻的问题
(林前 7:1-40)
婚姻是神所看重的,也是人间最重要的关系之一。幸福的婚姻荣神益人,除了自己蒙福外,也让儿女们有避风港。然而,这个世代邪恶,不幸的婚姻占多数,离婚所带来的痛苦深入,广泛地影响了社会和家庭的安定。人们远离神,不遵守神的命令,家庭遭到破坏,人心得不着安慰,何等可惜。让我们从圣经来思想一个幸福婚姻所当遵守的基本原则。
一、 基督徒的婚姻 (林前 7:1-6)
(一) 独身的好处 (林前 7:1)
保罗论到哥林多信徒们信上所提的事,保罗认为「男不近女倒好。」保罗不是否定婚姻的价值,因为婚姻是豫表基督和教会的联合,是神圣的。保罗不是思想狭隘的禁欲主义的推动者,这里保罗乃是讲到独身也有独身的好处,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比结婚还好。你能想到一些独身的好处吗?
(二) 婚姻的辅导
1. 结婚的理由 (林前 7:2-3)
然而,保罗提醒众人,因为要免淫乱的事,所以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。这是基督的原则,一夫一妻,二人成为一体。(创 2:24)
2. 夫妇的责任 (林前 7:3-4)
夫妇彼此有诸般的责任,要履行各样的义务。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,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。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夫妇彼此的责任包括性生活,千万不可用性生活来辖制对方,不可剥夺对方的权益。一定要彼此尊重,互相体谅。
3. 夫妇不可彼此亏负 (林前 7:5-6)
夫妻不可彼此亏负,除非两相情愿,暂时分房,为要专心祷告方可。有重要的事要专心祷告时,信徒可以暂时分房,但是以后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信徒情不自禁,被牠引诱。(帖前3:5)保罗说这些话并不是用命令的口吻,乃是将他的意见告诉信徒。这里并不是说,保罗所说的不是圣灵感动的,保罗所写的,圣灵印上印,证明是神所默示的。(林前 7:40) 这里乃是说,这不是诫命,可以按着需要,斟酌运作。
二、 基督徒守独身: 根据神的恩赐带领 (林前 7:7-9)
(一) 是否独身,各人领受不同 (林前 7:7)
保罗愿意众人像他一样,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,一个是这样,一个是那样。这是因为当时基督徒即将受到极大的迫害,生活上动荡不安,保罗四处传道,他为主耶稣基督福音的缘故,选择独身的生活方式。保罗特别指出,独身是有恩赐的,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守独身。耶稣说,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不娶妻子。「唯独赐给谁,谁才能领受。」(太19:10-12)
(二) 独身的好处 (林前 7:8)
保罗因为自己是独身,他对着没有嫁、娶的信徒和寡妇说,若他们常像保罗就好。保罗得了秘诀,在一切的事上都知足,都喜乐。
(三) 不是人人都可独身 (林前 7:9)
但是保罗也告诉在哥林多的信徒们,倘若独身的人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与其欲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为妙。
三、 基督徒的离婚问题 (林前 7:10-24)
(一) 劝勉夫妇 (林前 7:10-11)
1. 劝勉的权柄 (林前 7:10a)
论到离婚,保罗所讲的是主的命令,保罗说:「至于那已经嫁娶的,我吩咐他们,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。」耶稣在地上已经清楚的命令人不可休妻另娶。「神所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」(太19:6-9)
2. 不可离弃配偶 (林前 7:10b-11)
保罗很清楚的指出,妻子不可离开丈夫。若是离开了,不可再嫁。但是可以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
(二) 不信主的配偶 (林前 7:12-16)
1. 劝勉的本质 (林前 7:12a)
保罗对其余的人说,不是主说。这里保罗乃是说,主耶稣没有明白的说,但是保罗是受圣灵的感动说话,这是圣灵要保罗如此写的,因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。
2. 劝勉的内容 (林前 7:12b-16)
(1) 信徒不可主动提出要求离婚 (林前 7:12b-14)
– 信徒的责任 (林前 7:12b-13)
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妻子。妻子有不信的丈
夫,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离弃丈夫。不可离弃配偶是神的命令。(箴2:17)
– 理由 (林前 7:14)
因为不信的丈夫,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,并且不信的妻子,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,(丈夫
原文作弟兄) 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,但如今儿女们因着信主的母亲是圣洁的了。
(2) 不信主的要离开时怎么办? (林前 7:15-16)
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,就由他离去吧,无论是弟兄,是姐妹,遇着这样的事,都不必拘
束,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。你这作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 你这作丈夫
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 保罗劝勉信徒要忍耐等候,但是不信主的配偶一定要离
开,也只好让他们离开,不要勉强,一定要和睦,不要争吵。
(三) 信徒当守的身份 (林前 7:17-24)
1. 基督徒的基本原则 (林前 7:17)
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。
2. 原则的实际运作 (林前 7:18-24)
(1) 遵守律法的弹性 (林前 7:18-20)
– 守律法和割礼 (林前 7:18)
有人已受割礼蒙召,就不要废割礼,有人未受割礼蒙召,就不要受割礼。
– 守神的诫命 (林前 7:19)
这是因为受割礼算不得甚么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甚么,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。
– 守住蒙召时的身份 (林前 7:20)
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分、仍要守住这身分。
(2) 奴隶的身份与约束 (林前 7:21-24)
– 不要为奴隶身份忧虑,可以挣脱 (林前 7:21-22)
保罗劝那些作奴隶蒙召的人,不要因此忧虑,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因为作奴仆
蒙召于主的,就是主所释放的人。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仆。因着真理我们
都得了自由。(约8:32) 但是因着感恩的心,我们都愿意作基督和众人的仆人。(林前 9:19)
– 我们都是属于基督的 (林前 7:23)
信徒都是神用重价买来的,不要作人的奴仆。
– 复述守住蒙召时的身份 (林前 7:24)
弟兄们,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份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。
四、 未婚的基督徒 (林前 7:25-38)
(一) 对独身女子的忠告 (林前 7:25-35)
1. 保罗的意见 (林前 7:25)
论到童身的人,保罗没有主的命令,但他既蒙主怜恤,能作忠心的人,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信徒们。
2. 安于现状 (林前 7:26-27)
因着当时环境的艰难,据保罗看来,信徒们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若有妻子缠着,就不要求脱离,若没有妻子缠着,就不要求妻子。
3. 保罗在那个时代提出如此忠告的理由 (林前 7:28-31)
(1) 娶妻不是犯罪 (林前 7:28a)
信徒若娶妻,并不是犯罪,处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
(2) 但婚姻会带来苦难 (林前 7:28b)
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,保罗却愿意信徒们免这苦难。
(3) 基督徒要减少世事的缠绕 (林前 7:29-31)
保罗对信徒们说,时候减少了,从此以后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。哀哭的,要像不
哀哭。快乐的,要像不快乐。置买的,要像无有所得。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。因为这
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。
4. 保罗的分析 (林前 7:32-34)
(1) 保罗的心愿 (林前 7:32a)
我愿你们无所罣虑。
(2) 结婚与否有不同的罣虑 (林前 7:32b-34)
没有娶妻的,是为主的事罣虑,想怎样叫主喜悦。娶了妻的,是为世上的事罣虑,想怎样
叫妻子喜悦。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。没有出嫁的,是为主的事罣虑,要身体灵魂都圣洁,
已经出嫁的,是为世上的事罣虑,想怎样叫丈夫喜悦。
5. 保罗为了基督徒得益处 (林前 7:35)
保罗说这话,是为信徒们的益处,不是要牢笼他们,乃是要叫他们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没有分心的事。
(二) 对女子父母的忠告 (林前 7:36-38)
1. 允许出嫁 (林前 7:36)
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,女儿也过了年岁,事又当行,他就可随意办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亲就是了。
2. 不嫁女儿的条件 (林前 7:37)
不嫁女儿有四个条件:
(1) 倘若人心里坚定
(2) 没有不得已的事
(3) 由得自己作主
(4) 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
3. 两者之间的选择 (林前 7:38)
这样看来,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
五、 守寡与再婚 (林前7:39-40)
(一) 丈夫死后可以再嫁给基督徒 (林前 7:39)
丈夫活着的时候,妻子是被约束的。丈夫若死了,作寡妇的就可以自由,随意再嫁,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。
(二) 保罗认为不嫁更有福气 (林前 7:40)
然而按保罗的意见,若常守节更有福气,保罗也想他是被神的灵感动了。当时基督徒受了极大的逼迫,许多人后来都为主殉道。若他们有儿女,这些儿女都成为孤儿,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,保罗认为不嫁更有福气,这些姊妹可以照顾孤儿,专心服事神。但是如果大部分的姊妹都不肯出嫁,弟兄们就很难找到妻子了。因为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。(林后6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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